1932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布告(第一号)——关于实行劳动法问题图文简介
2018-09-01 00:00:00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历史博物馆 保管研究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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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边纸铅字印制,长方形,其主要内容是实行劳动法问题,主要有工作时间、劳动合同、工资、学徒年限,男女同工同酬、雇工手续、社会保险检查执行等八项条款。

原苏区于都县宽田区少队部工作人员郭光倍于1968年捐赠给宣传毛主席在于都革命活动办公室(后改革命历史纪念馆,即博物馆的前身)。

此件一直由原苏区于都县宽田区少队部工作人员郭光倍保存,1968年郭光倍将此件捐赠给宣传毛主席在于都革命活动办公室。郭光倍系于都宽田乡人,1930年参加革命,曾任少共区委书记等职。1934年在游击战中负伤,隐居在家务农,解放后被评为苏区老干部,1986年病故。

此件系真品,数量稀少,对研究苏区时劳动政策提供了资料依据。

2001年12月6日,我馆选送应鉴二级文物约30件至赣州市博物馆(八镜台)集中鉴定:经省文物鉴定专家组鉴定,确认该件文物为二级文物。

鉴定专家组成员有:江西省博物馆杨厚礼、胡丹,九江市博物馆吴水存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