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本馆馆藏文物的征集、入藏、登记、管理工作,负责文
物、地方史等有关专业学科及文物保护应用技术的研究工作;开展
历史文化及近现代史文化研究,并举行相关知识辅导和培训活动。
2、负责拟定全县文物、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,研究和指导全县的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,承办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、省级历史文化名村(镇)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,组织落实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“四有”及其档案管理工作。
3、协助县文广局监督检査全县涉及文物保护单位、馆藏文物、考古发掘、经营文物等违法行为;配合公安、工商、城建、环保、规划等部门,对涉及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;负责对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的日常管理。